长沙县人民医院位于长沙县星沙城区松雅湖湿地公园之滨,医院总用地面积14.68万㎡,总建筑面积22.74万㎡,总投资规模24.44亿元,核准编制床位1200张,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长沙县卫健系统编外医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长县卫政发〔2024〕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工作人员5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及其他条件。
(六)近5年内没有发生较大差错、较大技术责任事故。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纳入长沙县内公立医疗卫生单位编内和编外管理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具体条件
此次公开招聘编外岗位23个,招聘计划56名,具体要求详见《长沙县人民医院2025年4月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1.最高年龄30周岁即1994年4月7日以后出生,最高年龄35周岁即1989年4月7日以后出生,最高年龄40周岁即1984年4月7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我省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要求且不限专业的招聘岗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由长沙县卫生健康局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意见予以确认。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长沙县卫生健康局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4.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5.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及工作经历、最低服务年限等时间截止计算至2025年4月7日(2025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暂凭学校加盖公章的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考,但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25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6.2015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执业类别或规培方向与招聘岗位相符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已获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者不作此要求。
7.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其执业证暂未注册执业范围的,执业类别或规培方向应与招聘岗位相符。2025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已通过考试获得资格(职称)证,因未就业等原因未注册办理执业证,但还在国家规定注册有效期限内的考生,可不提供执业证。
8.住培基地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四、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报名(含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业务能力考察—体检—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长沙县卫生健康局(http://www.csx.gov.cn/zwgk/bmxxgkml/xwjj/bm.html)与长沙县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csxrmyy.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县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csxrmyy.cn)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报考资格。具体岗位详见《长沙县人民医院2025年4月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8日- 4月14日(限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考及资格初审地点:长沙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一楼1001教室(长沙县特立东路739号)。
3.报名所需资料:考生报名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职称证、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住培证明)、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报考岗位有医院等级要求的需提供医院创立相应等级文件或证明材料)、学信网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岗位表,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5.开考比例与计划核减
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对于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长沙县卫生健康局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至2:1(含2: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时间为6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医学基础知识。
1.笔试时间:暂定于2025年4月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长沙县人民医院官网,不再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笔试形式为机考。考生提交试卷后即可获取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考试结束后24小时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向长沙县人民医院人事部递交书面查分申请进行复查,逾期不再受理笔试成绩复查申请,复查结果将回复考生本人。
3.考生违纪违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相关处理规定执行。
4.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考生免笔试,直接进入业务能力考察环节。
(四)资格复审
笔试后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低入围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均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同一岗位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该岗位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业务能力考察,如出现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1次。
(五)业务能力考察
考生在所报考岗位进行业务能力考察,考察期为5天,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基础知识、技能操作、沟通协调能力等,具体考察时间及考察方案以长沙县人民医院官网公布为准。
(六)体检
体检包含心理测试和健康体检。心理测试主要以答题、访谈等形式测试考生的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为检测项目,不体现结果,未按时参加心理测试的人员则视为自动放弃。
1.体检对象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业务能力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业务能力考察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报考同一岗位最低入围体检人员业务能力考察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公告将在长沙县人民医院官网公布。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出现体检不合格、心理健康测试或体检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业务能力考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1次。
4.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后再进行体检(若后续程序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将在长沙县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长沙县卫生健康局审批,审批通过后签订编外派遣(乙类岗位人员)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继续聘用。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按时报到上班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电话
(一)报考咨询:长沙县人民医院人事部0731-86670017(仅限上班时间)。
(二)监督电话:长沙县卫生健康局,0731-84015702 (仅限上班时间)。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长沙县人民医院2025年4月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长沙县人民医院
2025年4月3日
原标题:长沙县人民医院2025年4月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原文链接:http://www.csx.gov.cn/zwgk/bmxxgkml/xwjj/rsxx73/202504/t20250403_11802290.html